四川省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栏目: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8

来源:农业厅
  四川省农业厅委托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农业大学承担四川省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该规划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四川省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肉蛋奶主要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构建“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的畜产品生产体系,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畜牧业现代化道路,初步建成畜禽种业大省和畜牧业经济强省。

  1)生产目标:到2020年,全省猪、牛、羊、家禽和肉兔出栏分别达到7273万头、340万头、1953万只、7.9亿只和2.5亿只,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0.5%15%15%20%25%。全省肉、蛋、奶分别达到753万吨、154万吨、71万吨,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7%5%5%;蜂蜜产量5万吨,蜂王浆产量550吨。

  2)规模目标:到2020年,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50头以上肉牛、100只以上肉羊和30000只以上肉鸡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50%35%40%50%;年末存栏50头以上奶牛、10000只以上蛋鸡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0%60%

  3)科技目标:到2020年,猪三元杂交面达到80%,肉牛、肉羊良种及杂交面达到50%91%,禽、兔良种面达到91%;畜牧科技进步对畜牧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3个百分点。

  4)经济生态目标:到2020年,全省畜牧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非猪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5%。天然草地植被覆盖度达到85%以上,基本建成长江黄河上游草地生态屏障。

  二、本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污染减缓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畜禽粪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质、氮磷及病原微生物等,超标排放进入地表水或进入地下水体会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应根据畜禽养殖区县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畜种、不同规模,按照《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选用适宜的养殖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

  2.环境空气影响及减缓措施

  畜禽养殖业大气污染主要是畜禽养殖场恶臭的影响。畜禽养殖场的恶臭治理范围应包括养殖场区和粪污处理厂(站)。可采取以下防治与减缓措施:(1)养殖场区应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及时清粪、绿化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2)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除臭技术。(3)粪污处理各工艺单元宜设计为密闭形式,密闭化的粪污处理厂(站)宜建恶臭集中处理设施,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

  3.土壤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畜禽养殖粪污含有大量的有机物、NP、矿物元素(CuZn等)、腐殖物质、水及其它营养物质。粪污中的这些元素可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和土壤肥力的提高。但是,畜禽粪污不经处理直接过量施入农田,可能引起土壤成分和性状发生改变,破坏土壤的基本功能,引发土壤污染风险。应确定适宜的土地畜禽承载力,以地定畜、种养平衡。

  4.生态植被影响及减缓措施

  畜牧业养殖活动不可避免要占用土地,如占用草原,草食畜的过度放牧,可能造成草原沙化,草原生态退化。如占用森林,可能导致森林植被面积减少,生态系统结构受损。应优化畜禽养殖场址选择,尽量避免占用耕地、林地和草地。

  5.声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畜禽养殖主要噪声源有畜禽嚎叫或鸣叫噪声、污水处理站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规范饲养、营养代谢室隔声,养殖场围墙隔声,沿场界四周种植绿化隔离带减少畜禽嚎叫或鸣叫噪声。污水泵均采用潜水泵,优选低噪水泵。优选低噪风机,采取消声、减震和隔声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成营运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四川省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与其他相关规划基本协调,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可以支撑规划的实施。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督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减缓规划实施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社会效应、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能得到有效结合。

  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信息

  1、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四川省农业厅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

  联系电话: 15008453677

  联 系 人:林胜华

  2、规划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农业大学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8-86291390

  电子邮件:30272267@qq.com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规划和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公众可通过上述电话及邮箱向环评单位索取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规划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到本规划影响或关注本规划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规划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③从环保角度出发,您认为规划实施中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六、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本公式公布的邮箱、电话向环评单位就本规划的实施提出意见,环评单位将及时将公众意见反馈给规划单位,2个工作日内答复公众;本次公示后将采取公众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可能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将邀请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众、相关管理部门代表及有关专家开展对规划实施的公众听证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及规划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