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根据中央农办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3号)精神,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组织指导委员会”)制定了《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广泛引导带动县乡村开展丰收节庆活动
引导各地把丰收节庆活动重心进一步下沉到县乡村,支持根据当地农时农事特点、乡村优秀文化传统和“三农”发展实际,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鼓励每个县重点支持培育至少1项丰收节庆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和基层覆盖率。
二、关于做好全国70地庆丰收全媒体联动直播活动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成立全国直播指挥中心,与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举办地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直播协调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指导地方强化组织保障、安全保障、内容保障和宣传推广。
三、关于深化实化丰收节庆内容
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大力培育节日市场。组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活动主要有:结合实施品牌强农战略、“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产销对接和消费扶贫等,打造“庆丰收·消费季”;开展“6个千万”乡村振兴系列活动,即“千村万寨展新颜、千家万户传美德、千乡万镇品美食、千山万水赏美景、千企万品助增收、千县万特促消费”;围绕“手机助力农产品出村进城”主题,举办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活动;配合中国银联等单位发行“农民丰收节”系列银行卡;倡导组织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公益力量为农民做实事,发布“丰收节公益清单”。各地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实化本地丰收节庆活动。
四、关于提升丰收节庆的参与性、互动性
各地丰收节庆活动要坚持农民主体,不能脱离农民群众,重点为广大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搭建风采展示的舞台和干事创业的平台。鼓励以“我的丰收我的节”为主题,策划农民参与度高、互动性强的庆丰收文化活动,推出一批具有浓郁乡村特色、充满正能量、丰收主题鲜明、载体多样的优秀农民艺术作品,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实干兴业的优秀农民代表。
五、关于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全媒体策划与传播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主流媒体平台,创新全媒体传播方式和内容,全面展现蓬勃的时代气象、火热的生活激情、多样的乡村文化、别样的农民风采、光明的振兴图景。中国农民丰收节官网(网址:http://nmfsj.moa.gov.cn)将开设省级频道,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入驻,公益发布当地节日活动精彩图文及短视频。
六、关于规范使用中国农民丰收节标识系统
中国农民丰收节不表述为“第几届”,可冠以年份。今年可表述为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或己亥年中国农民丰收节。鼓励使用“丰收节”LOGO等节日符号开展公益性活动。组织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指导开展的活动,可冠名为“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各成员单位可作为指导单位。地方自主开展的活动以地方为主举办。
七、关于健全组织实施工作机制
组织实施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农业农村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推动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纳入“三农”工作重要议程,建立完善组织实施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
八、关于严格遵守节日纪律规定
加强对本地区节日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关于庆典活动有关要求和减轻基层负担有关精神,严防搭车搞庆典,确保庆祝活动不走偏、不变味。落实中央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和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不摆花架子,不能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政府部门组织的庆丰收活动明确为公益性活动,不得违规收取和转嫁任何费用,不得违规开展商业性活动。
联系人:李 冰,010-59192101
胡杰华,010-59192156
传 真:010-59192101
电子邮箱:nmfsj@agri.gov.cn
附件:1.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2.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公益清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1日
附件:附件1: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方案.doc
附件2: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公益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