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栏目: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31
川财建〔2024〕114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新一轮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的通知》(农种发〔2021〕2号)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4-2035年)的通知》(川农函〔2024〕3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四川省畜禽遗传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厅有关同志及专家组成,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厅种业发展处(农场处)、厅畜牧兽医局(草原牧业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改良计划统筹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实行职务委任制,如遇人员变动,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下设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四、办公室设在四川省畜牧总站。办公室主任由四川省畜牧总站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在厅种业发展处(农场处)指导下负责改良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技术规范等,开展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省级畜禽良种扩繁推广基地、省级区域性种公猪站遴选、核验和监督管理,规范生产性能测定,管理省畜禽遗传评估中心,定期发布遗传评估结果,促进育种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及时宣传畜禽遗传改良成效等。

五、专家组按生猪、肉牛、肉羊、肉鸡蛋鸡、水禽、家兔、蜜蜂等专业方向分别设立。各畜禽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3名,成员若干名,主要负责制修订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评估遗传改良进展、开展育种技术指导等工作。

附件:1. 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2. 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专家组名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