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关于下达2011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1]82号)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下达的《关于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专项经费的通知》(国质检财[2012]328号)的要求,现将2011年立项的畜牧业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和经费(见附件1)下达你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执行要求
(一)请各单位抓紧组织标准制修订工作,按时完成任务,于2013年9月底前完成送审。
(二)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畜牧业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于2012年9月25前寄至标委会秘书处。
(三)附件2可在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www.cav.net.cn)中下载。
二、经费管理要求
(一)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07]29号),专款专用。
(二)请各单位收到款项后,将款项银行进帐凭证复印件盖上单位账务公章后,于9月25日前寄至标委会秘书处。
三、联系方式
单 位:全国畜牧总站(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赵小丽
电 话:010-59194646 传真:010-5919477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527室(100125)
E—mail:xmybw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