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生两起非洲猪瘟疫情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11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召集生猪养殖、屠宰、饲料加工等100余个龙头企业代表和相关单位,通报疫情形势、流行特征,部署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措施。省农业农村厅杨朝波副厅长和赵勇总畜牧师分别就生猪产业各关键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强化生猪养殖环节防控。其一,抓好生猪遗传资源保护。内江猪、成华猪等6个地方遗传资源保种场和藏猪保护区,要落实最严格的防疫管理制度,强化饲料饮水、车辆人员进场等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净化保种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养殖环境。其二,抓好生猪种场保护工作。国家级、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和规模种猪场,要严格执行现有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规程,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切实保护生猪生产基础效能。其三,抓好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的分类指导。龙头企业要加强对寄养、代养场的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严禁泔水喂猪,并配合当地农业部门做好疫情监控,教育引导散养户谨慎补栏或暂停补栏。其四,抓好种猪引种和调运。强化种猪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引进种猪检疫审批,严格落实种猪调出检测和调入隔离观察制度,禁止从非洲猪瘟疫区省份引进种猪。从省外调运种猪不得途经发生疫情的省份。
二、强化饲料加工环节防控。饲料加工企业要加强原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认真履行原料查验义务,暂停加工猪血制品类饲料,严禁使用猪血制品为原料生产饲料。凡是进出饲料生产区的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三、强化生猪屠宰环节防控。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入场查验、清洗消毒、屠宰检疫检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生猪来源及产品、猪血的去向登记,禁止入库非本厂(场)肉品,已入库的非本厂商品,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测,报告确认无非洲猪瘟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