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我省已正式下发《四川省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省村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村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管理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此次规划编制将对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乡村规划进行整合,实现“多规合一”。统筹安排村域生态保护、耕地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公服设施和农村居民点等各类空间,明确农村居民点类型、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村规划将结合当地自然生态、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用地适宜性的实际,研究制定村发展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林地、湿地等控制性目标,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主导产业,突出村域农贸、旅游或各类种养殖业的不同特色。
《通知》明确,村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村规划工作的领导,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独编制或连片编制的方式推进村规划编制工作。鼓励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居民点分类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村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将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严格保护自然生态和基本农田,确保生态环境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按照传承文化、节约集约、分类推进和突出特色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村域空间布局。
为保持规划弹性,我省探索创新规划“留白”机制。即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用地,可暂不明确用地性质,在规划中暂予“留白”,允许各地在村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机动指标,要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明确机动指标使用规则,在建设项目审批时落地。
“村规划是做好农村地区各项建设工作的基础。”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省正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高质量的村规划,有利于理清村发展思路,明确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有利于统筹安排各类资源,加快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有利于通过科学设计和合理布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利于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记者 寇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