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聚神聚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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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乡村产业的内涵特征、发展思路、实现路径和政策措施等,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乡村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纲领性文件。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头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农村繁荣。当前,乡村产业发展迎来难得的机遇,农村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发展潜能进一步释放,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有深厚的基础和良好的环境。各地要着眼大局,以坚定的信心、担当的气魄、有力的举措,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乡村产业是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产业体系。发展壮大乡村产业,要突出优势特色,做强现代种养业,做精乡土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发展乡村信息产业,培育壮大乡村支柱产业。要科学合理布局,强化县域统筹、推进镇域产业聚集、促进镇村联动发展、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打造产业融合载体,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要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培育提升农业品牌,打造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大品牌,培育一批国内影响力大的区域公共品牌、企业知名品牌和产品品牌,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要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本乡“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要务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重点解决“钱、地、人”问题。在资金投入方面,要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在用地方面,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在人才方面,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地方按规定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要密切跟踪、及时研究乡村产业振兴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为乡村产业振兴创造良好环境。我们坚信,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激发各类乡村产业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展现广阔农村大有作为新风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