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脱贫攻坚办获悉,《四川省2019年贫困退出验收实施方案》近日印发。根据安排,对贫困户、贫困村验收全部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对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要在12月底前完成。
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大改革,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重要内容。据了解,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均有相应的验收程序。
贫困户方面,首先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经过对标逐项验收,达到稳定脱贫条件的,验收组负责人和贫困户签字确认。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报县政府批准退出并公告。
贫困村方面,拟退出贫困村村两委提出申请,经过对标逐项验收,达到退出条件的,验收组和贫困村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在贫困村所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政府报市政府批准退出并公告。
贫困县方面,由县级政府提出退出申请,先由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初审,省脱贫攻坚办审核,符合退出验收条件的,省里组织专项评估检查,并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报请省政府批准退出并公告。
验收标准有哪些?四川省脱贫攻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贫困户以“一超六有”为主要评价指标,“一超”指的是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六有”指的是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安全应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贫困村退出以“一低五有”为主要评价指标,“一低”是指贫困村退出当年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五有”指的是有集体经济、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贫困县退出以“一低三有”为主要评价指标,“一低”是指贫困县退出当年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3%一下,“三有”指的是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
四川省脱贫攻坚办要求,各地要加强验收工作力量组织,抽调能力强、作风正、业务熟的精兵强将参加验收工作;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验收标准随意拔高或降低、验收程序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等行为;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验收过程和结果有记录、可追溯、经得起检验。(记者 侯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