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猪生产发展的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意见》指出,要持续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要实现猪肉基本自给的目标,就必须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制约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短板全面发力,加快构建现代生猪养殖体系,稳步提升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保障猪肉供应提供有力支撑。
着力提升良种化水平。建设现代生猪良种繁育体系,以种猪场、资源场为重点,加大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投入,完善良种繁育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制种供种能力,促进良种供应与生猪产能相适应。完善良种推广服务体系,以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为抓手,引导养殖场户选用优良种猪精液,推广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养殖提质增效。健全地方猪品种保护利用体系,改善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资源保护能力,做大做强地方猪产业,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立足各地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和产业基础,探索多种形式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路径。支持新建、改扩建规模养猪场(户)建设,重点改善养殖、废弃物处理、疫病防控等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升养殖效率和生物安全水平。继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以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为核心,在全国创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以点带面提高生猪养殖标准化水平。
帮助中小养猪场(户)提升发展水平。引导有条件、有长期稳定养殖意愿的农户稳步扩大规模,支持中小养猪场(户)改进设施装备条件,走规模适度、养殖规范、生产高效的路子。发挥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培育生猪养殖家庭牧场,推广“公司+合作社+家庭牧场”“公司+家庭牧场”等经营模式,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
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环境保护和生产发展,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采取整县推进方式,持续提高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非畜牧大县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建设粪肥田间贮存池、沼液输送管网、沼液施用等设施,促进粪肥就地就近运输和施用,打通粪肥还田通道。建立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严厉打击病死猪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生猪养殖技术支撑。加强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增强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着力稳定县乡两级畜牧技术推广人员队伍,加大一线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业务素养和服务能力。创新服务形式,帮助中小养猪场(户)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围绕种、料、管、病等关键环节,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养殖场户解决技术难题。推行精准饲养、精细管理理念,普及节本增效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
加大产销形势监测预警。加强生猪养殖统计监测,完善“百场千村万户”监测体系,用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定期调度各地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及时有效支撑。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生猪生产和市场动态。定期发布动态信息,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增强养殖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全国畜牧总站站长 王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