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史晓露
近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了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名单,四川共有五地入选,分别是:北川羌族自治县、阆中市、金堂县、南江县、攀枝花市仁和区。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此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完成了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审核工作。
据悉,该项试点旨在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
试点县建设重点任务包括四方面: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培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营主体、建立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营销体系、增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支撑能力。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对每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以下简称“试点县”)给予重点补奖,原则上第一年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并根据规定的支持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下一年重点根据试点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绩效评价结果,再适当安排奖励资金继续支持。
支持对象为: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832个脱贫县可不受示范等级限制),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实施。试点县可因地制宜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可有效实现联农带农、“农超对接”的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在补助标准方面,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832个脱贫县不高于40%,单个主体(不含农垦农场和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