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全省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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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洪瑜) 为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6 月 13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全省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我省将构建形成“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乡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高效落地。到 2023 年底,全省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服务组织达到 3.4 万个以上,其中省级重点服务组织达到 100 个,服务面积达到4500万亩次以上,基本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到 2025 年底,全省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序运行,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功能和联农带农作用显著增强。

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是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

《方案》明确了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的主要职责。其中,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统筹服务资源,规范服务行为;发布服务组织信息,对接服务市场需求;设立(或对接)培训机构,指导培训服务人员,以及完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乡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负责统筹当地服务资源,协调各村服务需求;指导培训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配合农业技术使用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项目实施;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实际制定和提供综合性服务解决方案。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办人,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具体需求方和服务方的组织联络、代办和监督;负责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农户参与;收集整合农户需求,反馈服务效果;农业社会化服务事务市场联络或代办;协助服务纠纷解决、相关项目实施等。

围绕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聚焦“川字号”特色产业发展,《方案》提出,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将拓展服务领域,推动服务范围从主要粮油作物向果茶菜等经济作物拓展;服务内容从“耕种防收”为主向农资供应、工厂化育秧(苗)、秸秆处理、烘干仓储、冷链物流和农产品初加工及品牌建设、产品销售、电商服务拓展;服务环节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提升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的覆盖率。

另外,针对平原、丘陵、山区不同生产条件和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等服务,因地制宜推广“村两委+服务组织+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服务组织+农户”“土地股份合作社+服务组织+农户”等服务模式。鼓励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按照可学习、能复制、易推广的要求,选树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样本,以点带面、示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