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通过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坚持依法、科学、精准、系统治污,降低了全省土壤环境风险,有效保护和改善了土壤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了全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体系。
近年来,结合全省土壤污染情况及区域分布特征,我省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据介绍,在农用地管理上坚持“控源头”。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管理制度,在石棉县等6个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什邡市等20个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实施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行农用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制度,重点排查可能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矿山矿企、重点行业企业、固废堆场等,对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治清单实施闭环管理。工矿用地管理坚持“防新增”,建设用地管理坚持“守底线”。
“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弱,针对地方和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支撑体系。”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整合全省技术力量组成专家队伍,聚焦企业需求、难点堵点、提质增效等,在资金申请、调查评估、风险管控等方面提供科学指导和点对点帮扶。二是制定工作流程和指南。制定磷肥制造等行业隐患排查要点,制定在产企业详查和风险管控指南,印发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等。三是建立环保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对关键环节开展抽查,在全省通报服务质量等情况。
据了解,我省先后颁布《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填补了我省土壤环境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在全国率先制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细化了“三块地”具体管理要求。出台《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2项地方标准,补充了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土壤污染物限值。
我省通过建立健全协同防控体系,实行先行先试制度,积极主动承担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等国家试点工作;实行分区管控制度,坚持“点、线、面”结合,探索土壤污染源头分区防控“四川模式”。
据悉,我省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效果显著。制定《土壤污染分区管控方案》,排查土壤风险源5696家,确定高风险区域77个。全省累计整治完成涉重金属企业363家,治理完成历史遗留固废堆体66个,治理修复污染地块52个,有效降低了进入土壤的污染物总量。全省1100余家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隐患排查等主体责任;189家超标在产企业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119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全省40余个重点园区建成水气土协同预警平台。全省3222个地块完成调查评估或治理修复;783个“一住两公”地块均依法落实了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据悉,接下来我省将继续通过一系列举措,降低或消除土壤环境风险,持续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灿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