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学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乡城藏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等11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并公示。经审查及公示,11项团体标准符合学会团体标准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序号 | 标准名称 | 牵头单位 |
1 | 乡城藏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2 | 简阳土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3 | 川乡黑猪免疫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4 | 规模化猪场微量元素低排放生产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5 | 肉兔微量元素低排放配合饲料生产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6 | 狼尾草属无性繁殖饲草生产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7 | “石渠”垂穗披碱草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 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工作站 |
8 | 简州大耳羊肥羔生产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9 | 猫弓形虫病诊断技术 | 四川农业大学 |
10 | 牦牛新孢子虫病诊断技术 | 四川农业大学 |
11 | 饲用天然植物提取物体外抑菌活性评价方法 | 四川农业大学 |
请各标准编制单位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编制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同时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加入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
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