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项试验成果转化为中央相关文件政策举措
截至去年底,我省成都市等4个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的15项试验成果已转化为中央相关文件的政策举措,试验成果转化数量居全国第一位。这是记者4月5日从原农业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成果转化情况的通报》中了解到的。
2011年底,原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批复在全国建立首批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启动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2014年,增设第二批3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两批试验区试验内容涵盖我国农村改革的各主要领域,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改革试验工作体系。
我省成都市、内江市市中区、巴中市巴州区、眉山市彭山区进入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获批数量在第二批中居全国之首。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获批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等14个改革试验任务。其中,成都市承担7项,是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分担任务最多的地区之一。
原农业部梳理汇总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成果转化清单》显示,截至2017年底,农村改革试验区已有涉及68项试验内容的84项试验成果被68件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吸收或在其制定出台过程中产生重要影响,包括中共中央文件、法律修正案(草案)、国务院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行业文件、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文件等。
2014年以来,我省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紧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改革5个方面的15项试验成果转化为中央相关文件政策举措。如内江市市中区“制定进城落户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应的条件审核、退地程序、补偿标准、资金筹措等颁发,探索采取集体经济组织自筹、金融机构担保融资、承接业主支付租金、乡镇财政借支、县级财政补助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农村权益退出收储资金”,被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吸收并转化为“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政策;成都市“完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村级治理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被《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吸收;巴中市巴州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金融扶贫服务网络,探索‘扶贫产业协会+扶贫产业基金+合作社’、财政资金引导扶贫信贷投放等发展模式”,被吸纳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此外,还有6项试验成果转化为省委一号文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十大行动方案》等省级文件政策举措。
在积极承担国家批复时赋予的试验任务外,我省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每年还按自主申报、省级审核、国家批复要求,不断拓展新的试验内容,如成都今年增加了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等5项试验任务;眉山市彭山区新增盘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式、创新乡村人才激励和培育引用使用机制等5项任务。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今年共新增16项试验任务。
2016年,我省还出台方案,确定包括4个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在内的21个省级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明确除中央明确未经授权不准试点的改革内容外,所有改革项目都可以在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试点,并聚焦提升改革系统性探索经验,为现行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提供实践依据,为全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探索新途径。这是我省率先在全国推出的又一项重要农村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