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对《乡城藏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等11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审查,建议立项,现进行立项公示。标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提案单位 |
1 | 乡城藏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2 | 简阳土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3 | 川乡黑猪免疫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4 | 规模化猪场微量元素低排放生产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5 | 肉兔微量元素低排放配合饲料生产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6 | 狼尾草属无性繁殖饲草生产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7 | “石渠”垂穗披碱草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 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工作站 |
8 | 简州大耳羊肥羔生产技术规程 |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
9 | 猫弓形虫病诊断技术 | 四川农业大学 |
10 | 牦牛新孢子虫病诊断技术 | 四川农业大学 |
11 | 饲用天然植物提取物体外抑菌活性评价方法 | 四川农业大学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团标委秘书处提出。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异议要加盖公章,个人异议要署真实姓名。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大江,028-84513058;李雯,028-84511382
邮 箱:scxh2004@126.com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路7号
邮 编: 610066
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