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发展如何突围“两大困境”? ——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院长蒋小松

栏目:人代会声音 发布时间: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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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更是民生保障产业。畜禽种业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和先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禽种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良繁体系日趋完善。但种猪、白羽肉鸡、优质种牛精液和胚胎等我国畜禽良种核心种源依赖进口的局面依然没有得到明显改观。”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院长蒋小松说,当前我国畜牧业发展主要面临两大困境,一是畜禽种业,二是养殖业用地。



蒋小松认为,我国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政策措施,严重制约了畜禽种业的规范化发展。由于法规的缺位,相关研发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等从业群体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政府、研发机构和企业不能形成稳固的创新合力和发展动力,导致畜禽种业产业化水平提升和竞争实力提高进展十分缓慢。

同时,育种创新支撑薄弱,体制机制尚待完善。由于在育种科研组织模式、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与转移转化机制上长期缺乏可操作性的统筹管理办法,在国家财政对畜禽育种总体支持力度偏弱的情况下,科技资源配置严重不合理,科研力量极其分散,研发内容不可避免地出现低水平重复,而协同创新使各方利益和成果难以有效得到保障,育种材料、共性技术成果不能有效交流共享,严重制约优异种质资源的保护和挖掘利用。

此外,我国对畜禽种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还很不健全。目前,对畜禽育种创新人才激励、金融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等政策扶持上缺乏硬性规定和配套措施,难以激发创新活力,导致育种企业的基础资源、技术储备和创新人才等严重不足。同时,由于制度的不完善,知识产权确权、运用和保护力度还十分薄弱,严重制约畜禽育种的良性发展,育种企业实力总体不强。

如何突围?蒋小松建议,国务院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尽早出台《畜禽种业促进条例》,明确畜禽育种发展的相关管理体制、总体目标、指导方针、发展规划、功能定位、职责职能、投入保障、评价体系和监管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建立健全畜禽种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促进我国畜禽育种的科学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蒋小松说,通过规范管理和完善政策措施,提升畜禽种业地位,加快提高行业集中度和创新合力,形成自主创新体系,推动种业公司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畜禽育种跨国领航企业集团和研发中心,抢占种业创新制高点,全面参与全球畜禽资源的配置,推进我国由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向畜禽种业强国迈进,尽早实现“中国畜禽”主要用“中国种”的目标。

“毋庸置疑,土地则是畜禽养殖和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生产资料。但由于受养殖用地诸多条件的限制,严重影响了畜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蒋小松说,调查发现,当前养殖业用地主要存在三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首先,养殖用地保障难。虽然现行养殖用地政策允许使用一般性耕地,但受城市建设和工业用地挤压,一般性耕地几近不存在,养殖用地仍然一地难求。

其次,种养业用地人为割离。受现行基本农田不得用于建设养殖场限制,种植、养殖基地各在一边,增加了种养结合难度和粪污资源化利用还田的成本,甚至造成环境污染隐患,威胁到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现行养殖用地政策不稳。养殖业主担心随时被关停或拆迁,不愿在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方面再投入,阻碍了养殖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导致疾病防控、疫情阻断等生物安全防护能力难以系统性提高,畜牧业波动频繁、波幅大,转型升级步伐缓慢,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养殖用地难题该如何破解?蒋小松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基本养殖用地保障制度。

一是科学确定基本养殖用地规模。依据一定时期我国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畜产品需求,有科学依据地确定基本养殖用地数量,以保障肉蛋奶等重要畜产品基本供给。基本养殖用地包括:农区畜禽养殖直接生产设施用地、牧区永久性放牧地(草原)及其关联的必要辅助附属设施用地等。

二是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基地)。根据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力,统筹考虑种植业、养殖业发展空间,合理进行畜禽养殖场(基地)的空间布局,以促进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机高效结合和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在基本农田区,按照“以地定畜、以畜肥地”的原则,科学配置集约高效基本养殖用地,实现畜禽粪肥就地就近低成本还田利用,以种带养、以养促种。

三是建立基本养殖用地管理制度。基本养殖用地与基本农田在保障人民基本口粮与肉蛋奶等重要食品方面具同等重要作用,有必要参照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模式建立系统化的基本养殖用地管理制度,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加强管理,以实现基本养殖用地的质量、数量、生态等全方面管护,并在法规层面保证基本养殖用地不得用作他用。

作者: 中国畜牧兽医报记者 张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