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设立34个入川动物运输指定通道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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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设立入川动物运输指定通道的通告》(川府规〔2023〕2号)(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我省设立34个入川动物运输指定通道。

《通告》要求,经道路运输动物进入我省,应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运输的单位(个人)和车辆备案证明以及行程路线记录等资料,从指定通道运入,主动到入川的首个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报检,接受监督检查和消毒,经检查合格并取得指定通道签章后方可进入。经道路运输动物过境我省的,也应当按上述要求执行,并按照规定期限和运输路线离境。

《通告》同时对经检查不合格、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未经指定通道运输动物进入我省等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和人员、物资、经费等保障工作。

《通告》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将有效加强入川动物的调运监管,防范重大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构筑起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强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