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刚 李毅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罗敏)结合我省印发的《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日前,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库建设操作指南(试行)》,为全省各地乡村建设提供具体操作指引,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推动乡村建设任务管理规范、落实到位。
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和项目库建设是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任务清单制”管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按照《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省、市、县三级实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适用本操作指南,构建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任务衔接、权责清晰的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体系。原则上,坚持全面梳理、突出重点,坚持近细远粗、分步建设,坚持程序规范、务实管用。具体而言,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应明确任务名称、主管部门、目标、内容、标准、规模、时限、资金来源等基本要素。
同时要求,省、市、县三级统筹规划、编制确定2023—2025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每年年初编制当年度任务清单,年度任务清单要与中期建设任务有序衔接。各县(市、区)科学安排乡村建设时序,依据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乡村建设台账应包括任务名称、主要内容、责任部门、进展情况等。
《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库建设操作指南(试行)》则旨在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项目库管理制度。该项目库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建立,承担项目储备、布局统筹、进度监测、工作督导等功能,是县级统筹推进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具体权责上,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乡村振兴部门负责项目库建设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业务归口负责相关领域项目谋划、组织实施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指导、推动项目库建设工作。
具体操作上,从入库项目、入库程序、入库管理、负面清单、项目库评估等方面进行阐述。其中,入库项目,按照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划分类型;入库程序,原则上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部门审查、县级审定的程序确定入库项目;入库管理,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建设项目库,共享项目库信息,入库储备项目实行动态调整。
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了解到,各市(州)将于2023年4月底前制定市(州)级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管理实施细则,并完成乡村建设年度任务清单和中期任务清单。